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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批山东省物流企业与物流园区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4-03-20
关于开展第三批山东省物流企业与物流园区
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鲁经信字〔2014〕55号

 
 
各市物流工作主管部门,省直有关单位:
2012-2013年,依据《山东省物流企业星级划分与评定》、《山东省物流园区等级划分与评定》(鲁质监标发〔2012〕65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组织、省物流与交通运输协会具体负责,开展了两批星级物流企业及等级物流园区评估认定工作,各地物流企业和物流园区积极提交申报材料,等级认定工作得到了企业关注和行业认可。为规范物流行业管理,加快培育重点物流企业和园区,经研究,确定近期开展第三批评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依据及范围
按照鲁质监标发〔2012〕65号文中确定的星级物流企业及等级物流园区条件,在山东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的重点物流企业和物流园区均可提出申请,提交申报材料,按照等级标准参加评估认定。
二、认证程序
1.申请:企业按其隶属关系,向各市物流主管部门提交申请,省属企业可直接向省经信委(省物流与交通运输协会)提交申请。
2.初审:各市物流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相应等级规定的物流企业和物流园区向省经信委(省物流与交通运输协会)推荐。
3.评定: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省物流与交通运输协会和有关部门、单位、重点企业的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按照认证条件和内容,经过材料评审、现场调查等程序,对通过初审的企业进行评定。
4.确定入选名单。最后由专家委员会会审审定,向社会公布并授牌。
三、申报材料
填报《山东省物流企业星级评级申请表》(附件1)、《山东省物流园区等级评定申请表》(附件2),材料部分:
1.物流企业或园区基本情况介绍:
包括企业经营规模及效益、设备设施、公共管理及制度建设和服务水平、人员素质和总体水平、企业信息化和网络平台建设、企业文化和节能环保、品牌建设等方面具体情况;
2.企业发展总体思路或未来五年发展规划;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入住园区的企业名单、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审计通过近两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和会计资料;
6.经税务机关认证的诚信纳税证明;
7.开户银行提供的近期信用证明;
8.企业运营网点名单和必要的设备设施清单及证明;
9.ISO9001、ISO900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明;
10.其它所需的有关资料;
11.所有资料真实性的证明。
四、其它
请省直有关单位和各市物流主管部门结合各地、各系统物流企业发展情况,搞好调查摸底,按照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推荐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和物流园区参加评审,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两份及电子版于4月18日之前报至山东省物流与交通运输协会。
联系人:朱 栩   郭 帅
电 话:0531-86026117
传 真:0531-86026118
邮 箱:shandong56@163.com
地 址:济南市经十路10567号成城大厦B座19层
附 件: 1.《山东省物流企业星级评定申请表》
               2.《山东省物流园区等级评定申请表》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3月17日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3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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