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2021年全国物流统计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调节局处长杨波,国家统计局服务业司二级巡视员栾尽晖,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会长助理何辉、中国物流信息中心主任刘宇航出席会议。各地物流统计工作牵头部门、统计部门、物流行业协会、重点联系物流企业领导、全国物流统计工作先进代表线上线下300多人参加了会议。协会秘书长侯鹏,信息与统计部赵海洋参加会议。
本次会议的主题是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物流统计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758号)要求,交流各地工作经验,安排部署今后一段时期的物流统计工作。会议通报表彰了2021年物流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优秀企业和优秀统计员。山东省物流与交通运输协会连续五年获评全国“物流统计工作先进单位”。
陕西省、沈阳市、安徽省、重庆市、浙江省、吉林省等地作了典型经验交流,相关同志从统计制度、工作机制、统计内容、企业调查、数据质量保障等方面介绍了统计工作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杨波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全国物流统计工作的成绩,强调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性、战略性和先导性行业,物流业得到了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物流统计肩负着反映物流业发展成果和发展趋势的重要作用,各地物流统计工作牵头部门和物流统计人员要充分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夯实制度基础,完善工作机制,稳定财力保障,提升统计工作质量和样本企业积极性。
栾尽晖指出,新形势、新任务下物流统计工作的机遇和挑战并存,必须要牢牢把握统计改革发展的主方向,着力抓准物流业发展的新趋势,为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统计保障。一是物流统计要适应物流业发展的新趋势,深度研究能够反映行业发展的质量效益的现代物流统计体系,创新和丰富物流统计产品,真实、准确、完整的及时反映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进展情况。二是要紧密结合统计现代化改革,不断的完善物流统计制度方法体系,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加强现代信息技术的统计应用,深度开展行业统计分析研判,构建更加高效协同的物流统计调查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物流统计工作效能,为行业发展提供更加可靠的数据支撑。
何辉在讲话中指出,自2006年以来,物流统计工作延续了牵头部门、统计部门和行业组织三方参与、协同合作的工作机制,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统计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时效性、针对性、报送率、准确性等方面有了明显提升。当前尽管物流统计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果,但是整体起步晚,基础依然偏弱,企业成本核算依然是建立在没有科目的基础上,数据质量有待提升;先行指标体系单薄,预警预测工作尚不能满足各个方面的需要。何辉建议,一是及时修订、完善、丰富物流统计制度;二是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确保物流数据质量;三是要把握数字化发展的大趋势,创新统计工作手段、工作模式、提高统计工作效率;四是加强数字的分析应用,提高趋势苗头,风险预警预测等方面分析;五是要加强统计数据的交流合作,发挥更好的服务作用。
会议强调,要抓住本次物流统计制度修订的契机,进一步完善制度指标体系和方法,进一步完善国家、省市各级物流统计数据的共享机制,进一步加强对现代物流统计制度方法的深度研究,进一步加强物流统计深度分析能力,进一步推动数据共享和成果的应用。会议要求保持物流统计工作的稳定性,提升物流统计数据的质量,完善预测预警指标体系,拓展物流统计的深度和精度,研究探索物流新兴领域的统计,加强数据挖掘,建立行业标杆,提升行业统计工作的活力。
协会将认真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的重要精神,在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的指导下不断丰富和完善物流统计制度,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积极探索数字化、智能化等物流统计工作的新方法新手段,深度开展统计数据分析研判,积极探索物流运行成本统计核算,为各级政府部门加强宏观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为物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