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济南市物流金融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济经信物流字〔2017〕7号
各县区经信局、高新区科经局、相关企业:
为切实做好2017年济南市物流金融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我省《关于金融支持物流业发展的意见》(济银发〔2017〕181号)的要求,根据我市“十三五”物流业发展规划的总体目标,支持相关物流金融企业以提质、降本、增效为导向,以融合联动为核心,充分发挥物流金融企业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创新管理模式,实现物流与资金流深度融合,加快推进物流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助推我市物流产业做优做大做强。
二、申报范围
从事物流金融服务的物流企业、开展物流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和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供应链核心企业。
三、申报条件
(一)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和缴纳税费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纳入济南市规模以上企业名单的法人企业。
四、申报材料
(一)填写《2017年济南市物流金融示范企业申报表》(详见附件1)。
(二)单位申报需提交单位相关证实材料(详见附件2)。
五、组织实施
(一)按照属地原则,项目单位向所在县区经信部门申报,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并提供电子版材料。
县区经信部门对申报企业是否符合标准以及申报资料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企业资料汇总并行文,报送市经信委,并报送电子版。其中,各种原件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企业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8月24日;县区汇总材料上报时间:2017年8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填报要求
1、企业状况:以企业基础性状况为主,包括品牌知名度、产品(或服务)竞争力、产品(或服务)销售额及发展前景;企业在济南及全国同行业中所起作用及重要地位与优势等;
2、物流金融实施与推广情况:以物流金融实施过程为主,包括物流金融产品介绍、物流金融风险管控措施,物流金融业务开展情况等;
3、物流金融实施效果:以物流金融实施的效果、先进性和示范性为主,包括物流金融实施的经济效益、物流金融创新与独到之处、物流金融的示范推广效应等。
(四)市经信委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和考察,对示范企业进行表彰,授予“2017年济南市物流金融示范企业”,优先推荐省、国家物流金融示范企业项目库,并适时组织有关专家对示范企业进行指导和模式总结,采取案例宣传、召开现场会、组织培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推广。
六、有关事项
各县区经信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2017年济南市物流金融示范企业申报工作。市经信委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有关扶持政策。各县区经信部门也要将示范企业列入重点扶持企业,优先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
联系人:尹家俊
联系电话:0531-66605740 13853173007
邮箱:jnjxw56@163.com
地址:济南市龙鼎大道一号龙奥大厦C区310房间
附件:
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