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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济南市供应链管理标杆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08-08
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济南市供应链管理标杆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济经信物流字〔2017〕6号
 
各县区经信局、高新区科经局、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济南市十大千亿产业振兴计划》(济政发〔2017〕3号)关于“产业联动,链条延伸”的工作目标,不断提升我市工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供应链管理水平,我委确定开展2017年济南市供应链管理标杆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组织实施我市十大千亿产业振兴计划为总抓手,深化供应链管理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制造业与现代物流业“双轮驱动”,加快构建上下游密切衔接、配套完善的供应链管理体系,夯实我市区域性物流中心建设的产业基础。
二、申报范围
组建和运营供应链的核心企业(包括供应链上的原料供应商、生产制造商、产品分销商和零售商)以及供应链综合服务商。
三、申报条件
(一)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和缴纳税费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纳入济南市规模以上企业名单的法人企业。
四、申报材料
(一)填写《2017年济南市供应链管理标杆企业申报表》(详见附件1)。
(二)单位申报需提交单位相关证实材料(详见附件2)。
五、组织实施
(一)按照属地原则,项目单位向所在县区经信部门申报,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并提供电子版材料。
县区经信部门对申报企业是否符合标准以及申报资料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企业资料汇总并行文,报送市经信委,并报送电子版。其中,各种原件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企业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8月24日;县区汇总材料上报时间:2017年8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填报要求
1、企业状况:以企业基础性状况为主,包括品牌知名度、产品竞争力、产品销售额及发展前景;企业在济南及全国同行业中所起作用及重要地位与优势等;
2、供应链实施与推广情况:以供应链实施过程为主,包括供应链体系完整性、申报企业在供应链中的地位和作用,供应链管理方法与措施等;
3、供应链实施效果:以供应链实施的效果、先进性和示范性为主,包括供应链实施的经济效益、供应链管理创新与独到之处、供应链管理的示范推广效应等。
(四)市经信委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和考察,对标杆企业进行表彰,授予“2017年济南市供应链管理标杆企业”,优先推荐省、国家供应链管理标杆企业项目库,并适时组织有关专家对标杆企业进行指导和模式总结,采取案例宣传、召开现场会、组织培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推广。
六、有关事项
各县区经信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做好标杆企业推荐和评审工作。市经信委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有关扶持政策。各县区经信部门也要将标杆企业列入重点扶持企业,优先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
联系人:尹家俊
联系电话:0531-66605740 13853173007
邮箱:jnjxw56@163.com
地址:济南市龙鼎大道一号龙奥大厦C区310房间
 
 
附件:

1.2017年济南市供应链管理标杆企业申报表

2.关于申报2017年济南市供应链管理标杆企业证实材料及装订说明

3.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模板)
 
 
 
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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