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5日 星期四
直接登记省管社会组织党务工作指南
2019-05-16

直接登记省管社会组织党务工作指南

 

第一章 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成立工作指南

一、政策依据

(一)《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中发〔2010〕8号)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5〕51号)

(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46号)

(四)《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7〕5号)

(五)《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7年10月24日通过)

(六)《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2018年7月印发)

(七)《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发〔2018〕38号)等

二、成立条件

社会组织中,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按照下列情况分别设置:

(一)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支部。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其中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

(二)正式党员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5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中共山东省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

(三)正式党员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不足10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四)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采取片区联建、同业共建、挂靠组建、龙头带建等方式,与其他社会组织或发起单位等建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

三、委员会设置

1.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

2.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人,其中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

3.党的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9人,其中设书记1人,副书记1-2人。

四、成立程序

(一)做好酝酿筹备工作。拟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应当详细了解本单位党员(包括专职和兼职工作人员中的党员)情况,充分做好申请成立党组织的筹备工作。主要包括:广泛听取党员和职工干部的意见建议,充分征求社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层党员干部意见,酝酿推荐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鼓励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担任党组织书记,社会组织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党员进入党组织委员会。

(二)召开筹备会议。全体党员或党员代表参加,非党员身份的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须列席会议。会议需表决通过党组织成立事项、在初步人员基础上推荐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

(三)提交成立申请。拟成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以社会组织的名义,向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提交成立党组织的书面请示,加盖社会组织公章(参照附件范本)。

(四)审核批复。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办公室收到书面请示后,进行相关审核,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经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会议研究通过后,按照规定批复成立党组织。经社会组织党组织申请,结合实际,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可派人指导党组织的选举工作。

(五)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经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同意后,社会组织按照计划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委员,并及时将选举情况和结果呈报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内容包括:选举党组织委员会的依据;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的简要情况,包括时间、出席大会的党员情况、候选人名额与应选人名额差额情况、选举结果等;党组织委员会选举书记、副书记的情况;党组织委员的分工情况等。

(六)对选举结果予以批复。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批复书记、副书记,党组织正式开展组织活动。

五、文本范本

范本:

关于成立×××(社会组织名称)党支部的请示

(设委员会)

中共山东省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

我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中有中共正式党员×名,其中专职人员中的党员×名,兼职人员中的党员×名,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的规定。

为加强党的建设,党支部筹备工作会议于×年×月×日在×××召开,到会正式党员×名,×××…(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非中共党员)列席会议。经研究,特申请成立×××党支部,推荐×××、×××、×××等×名同志为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含20%的差额)。党支部委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办法,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当否,请批复。

附件:1.×××党支部拟任党支部委员名单

2.社会组织党建情况申报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社会组织印章)

  月  日

范本:

关于成立×××(社会组织名称)党支部的请示

(不设委员会)

中共山东省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

我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中有中共正式党员×名,其中专职人员中的党员×名,兼职人员中的党员×名,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的规定。

为加强党的建设,党支部筹备工作会议于×年×月×日在×××召开,到会正式党员×名,×××…(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非中共党员)列席会议。经研究,特申请成立×××党支部,推荐×××、×××为党支部书记候选人预备人员(含20%的差额)。

当否,请批复。

附件1.×××党支部拟任党支部书记名单

2.社会组织党建情况申报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社会组织印章)

  月  日

 

附件1:

×××党支部拟任党支部委员(书记)名单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填报日期: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入党时间

党组织关系

所在党组织

现任社会

组织职务

拟任党

组织职务

联系电话














































附件2:

社会组织党建情况申报表

业务主管单位:            填表时间:           党建工作联系人:           联系电话:

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


组织类别

□社会团体    □民办非企业单位    □基金会 

从业人员

总数


领导

成员数

专职


工作人

员数

专职


兼职


兼职


党员总数


领导

成员党员数

专职


工作人员

党员数

专职


兼职


兼职


拟建党组织

(符合党组织组建条件单位填写)

拟审批单位


组织建制

□党委   □党总支   □党支部   □联合党支部(列出联合单位)

隶属关系

□业务主管单位□挂靠单位□行业管理□属地管理□综合党委□其他

党建指导员

(不符合党组织组建条件单位填写)

姓  名


身份

证号


入党时间


性  别


工作

单位


电话












 

 

姓名

性别

民族

学历

人事关系所在

单位及职务

组织关系

所在党组织

入党时间

身份证号

社会组织任职

(专职/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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