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2日 星期日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山东省物流统计网上直报工作的通知
2016-05-17
鲁经信交〔2016〕194号

关于开展山东省物流统计网上直报工作的
通  知

各市物流主管部门、统计局,有关市物流行业协会,重点企业:
    为完善《山东省物流统计制度》和物流统计指标体系,了解全省物流业发展的规模、结构和水平,及时监测分析全省物流的运行情况,特别是重点物流企业的市场运行动态和发展趋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统计局决定开展物流统计网上直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网上直报工作。《山东省物流统计制度》是统计核算与企业抽样调查相结合的统计制度,包括基层调查表和核算表两部分。近几年来,我省物流统计核算工作,为各级政府宏观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开展基层调查表的网上统计直报工作,是完善山东省物流统计核算体系的重要工作,对准确把握新常态下物流运行状况和发展趋势,科学制定规划和政策,降低物流社会成本,加快推进物流业提质增效具有重要作用。各市物流主管部门、统计局、物流行业协会、重点物流企业要高度重视物流统计网上直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做好重点企业调查和物流统计工作。
    二、物流统计直报主要工作
    (一)抽取样本企业。综合考虑各市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物流集聚度等因素,从现有的规模以上的工业、批发和零售、物流企业中抽取各市的统计直报样本企业。济南市、青岛市各抽取300家,淄博市、烟台市、潍坊市、临沂市各抽取200家,枣庄市、东营市、济宁市、泰安市、威海市、日照市、莱芜市、德州市、聊城市、滨州市和菏泽市各抽取100家(按照工业、批发和零售企业占30%、物流企业占70%的比例要求抽取样本)。
    (二)组织填报。按照《山东省物流统计制度》的规定,物流企业、工业、批发和零售企业需要填报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该表是年报表,报送时间为年后1月底前;物流企业需要填报物流企业经营情况表,该表是季报表,报送时间为季末次月15日前,12月份报表报送时间为年后1月底前;工业、批发和零售企业需要填报企业物流状况表,该表是年报表,报送时间为年后1月底前。
    三、工作任务分工
    山东省物流统计直报系统设省、市、区县三级平台和审核窗口,按照《山东省物流统计制度》的要求,各级物流主管部门、统计局、物流行业协会要切实按照分工,履行各自职责。
    1、省级平台的职责与分工:省经信委负责物流统计直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建设工作;省统计局根据有关行业提供的资料进行统计核算,结合抽样调查表汇总结果,完善和丰富物流统计有关指标;省物流与交通运输协会负责网上直报具体工作,审核各市上报的抽样调查表,进行汇总分析,负责网上直报系统平台的维护和运营。省经信委会同省统计局和省物流与交通运输协会,共同组织各市物流主管部门和统计局直报系统工作的培训。
    2、市级平台的职责与分工:各市物流主管部门负责各地区物流统计直报工作;与市统计局抽取直报企业样本,共同组织对各市企业统计人员的培训,协调做好基层调查表的催报和审核工作。各市统计局负责直报企业样本框;与市物流主管部门共同抽取企业样本,共同组织培训;提供相关业务和技术指导工作。
    3、区县级平台的职责与分工:各区县物流主管部门负责物流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协助做好企业基层调查表的审核,搞好数据分析。
    四、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2016年5月20日之前)
各市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完成直报企业样本抽取工作,并将抽取的样本企业名单,于5月20日之前报送省物流与交通运输协会,组织各市物流主管部门和统计局培训;根据《山东省物流统计制度》对物流统计直报系统进行调试,启动重点物流企业统计网上直报系统上线。
    2、试运行阶段(2016年6月10日之前)
物流统计网上直报系统上线后,各市物流主管部门和统计局组织直报企业开展软件培训,试填2014年度和2015年度数据,进行审核。
    3、正式运行阶段(2016年6月底)
通过物流统计网上直报系统,完成抽样企业2016年1-6月份数据的采集工作,审核上报数据,分析省、市重点物流企业的运行动态和趋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部门协作。各级物流主管部门、统计局、行业协会要加强沟通与协作,确保物流统计网上直报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进一步提高直报质量。要按照通知要求,遴选重点调查企业,加强对调查企业填报人员的培训,指导企业逐步建立规范的物流企业台账,并如实准确填报调查表,确保物流统计报表质量。
   (三)保守基层企业的商业秘密。各级从事物流统计直报的审核、汇总、存储和技术支持的单位与个人,不得对外泄露基层企业上报的数据,要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违犯统计法的要依法处理。
    (四)严格遵守报送时间要求。各填报单位要按照《山东省物流统计制度》规定的报送时间,按时填报重点企业统计数据资料,上报基层调查表。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联系人:崔霞  王文浩
    联系电话:0531-86062685
    省统计局联系人:张爱保
    联系电话:0531-86197770
    省物流与交通运输协会联系人:朱兰成
    联系电话:0531-86026117


   附件:山东省物流统计制度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山东省统计局 
                         
                                                                                2016年4月21日



附件:
山东省物流统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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